发布时间:2015/12/4 11:10:45 作者:文晓燕
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,也是全国法制宣传日,4日当天,校团委及学生会组织进行了我的中国梦系列活动之“弘扬法治精神,构建和谐校园”,由校学生会主席毕嘉鑫同学通过广播向全校师生进行宣讲。
内容如下:
亲爱的老师,同学们:
大家好。我是17届校学生会主席毕嘉鑫。今天我讲话的主题是:弘扬法治精神,构建和谐校园。
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,今年的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的主题是:弘扬宪法精神,推动创新、协调、绿色、开放、共享发展。
回首新中国跨越半个世纪的发展历程,我们国家一直朝着建设民主法治国家的方向在努力。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12月4日,作为国家宪法日,并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《全国十大赌博官网: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》正式写入法律。在2014年12月4日,我们迎来了中国首个国家宪法日。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,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,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处于核心的地位。宪法是一切法律的母法,维护法制的权威,首先是维护宪法的权威。宪法日的确定更是党和国家对依法治国的坚强决心。
一个国家即使经济实力再强,假如没有健全的法制,没有遵纪守法的国民,仍不能算是一个真正文明、强大的国家,照这个标准来看,我们离真正的“强盛”还有一段距离。虽然我国目前已经构建起了比较完备的法律框架,普法教育也进行了多年,但“遵纪守法”四个字还远没有成为所有公民的自觉行动,然而我们并不缺少建立和谐社会所必不可少的道德传承。正所谓“少年强,则国强”,我们是国家的希望,是国家的未来,只有我们学法懂法,才可以使法律在我国普及,因为我们知道天平是衡量权利义务的信物;法槌是惩恶扬善的利器;法官是社会主义的保障;法律是天下之公器。我们应学法、懂法、守法和用法,增强法律意识,提高法律素质,使我们的校园处处充满法治气息,使我们拥有更安全的学习环境。
作为一个拥有五千年悠久历史的文明古国,在中华大地上,遍布着"遵纪守法"的光荣足迹。从为了大部队的行动,坚守纪律,强忍着烈火烧身直至牺牲的邱少云,到为了扞卫法律的尊严,以自己的毕生心血忠实地履行了"立警为公,执法为民"的神圣职责的任长霞......我们的身边从来就不缺少学习的榜样:我们的老师早早到校,从不迟到早退,即使生病了也坚守岗位;我们学生诚实做人、按时上学、认真听讲,即使拾到校服,钱包也能拾金不昧;我们周边的居民或诚信经商,或廉洁为官,哪一个不是遵纪守法的楷模?正因为有了大众的守法,才有我们如今和谐的社会!
现实生活中,有些“法”是没有确切规定的。只是当你捡起一片纸屑时,别人会用赞许的目光望着你;当你扶起跌伤的孩子,孩子会感激社会的温暖。显然,每一天,我们都可能面临着是非荣辱的选择:今天考试,有一道题我不会,是作弊得高分,还是承认自己不会而去认真补习?经过十字路口,是停下遵守信号灯,还是快步抢行?看到别人有困难,是热心相助,还是冷漠处之?面对艰难,是自强不息,还是自暴自弃?这些只是没人管也算不了什么的"大事",但知荣明耻,既是维护道德的防线,也是一种精神动力和民族凝聚力。所以我们不能纸上谈兵,要从日常生活做起。比如:关心体贴他人,在他人急需的时候,能主动热情地给予帮助和照顾,急人之急,帮人之苦,忧人之忧,救人之危,以帮助别人为快乐;当你走过卫生角,随手捡起掉在地上的纸屑;当你经过讲台,随手将零乱的讲台整理好;当你穿过马路,扶起一位摔倒的小男孩,安慰他不要哭泣...... 勿以善小而不为,勿以恶小而为之”。点滴小事,积累成山。我想如果人人都能从自己做起,首先自己能学法用法,遵守法律,进而再去要求他人,那就会形成大家都来学法用法,大家都遵纪守法的局面,这样我们的社会就会有越来越好的治安环境和社会秩序,违法犯罪活动就会大大减少,人民群众就能过上安居乐业的美好生活,我们的国家就会逐步成为健康、文明、法治的国家,这不正是我们普法的目的吗?
因为有法可依,我们身处的这个社会才变得有序。不过,对有些人来说,法律却像绳索,束缚他们的言行,有些人甚至为此付出了生命的代价。这些人中,很大一部分是青少年,因为法律意识淡薄,只顾物质上的享受,一次又一次淡忘法律,漠视法律,在不知不觉中误入歧途,受到了法律的审判和制裁。杭州曾经发生过这样一件惨案,5名平均年龄仅18岁的学生因为言语冲突,将一名17岁少年杀害并分尸。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做出判决,2人被判死刑,2人无期,1人有期徒刑15年。他们的行为为我们敲响了警钟,作为21世纪的中学生,我们应该思考:在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如何与法同行?有人认为,我们还未走出校园,法律约束不到我们,只要遵守校纪就行。而我要说,法律离我们很近。那些藐视法律而犯罪的人,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。又有谁愿意把青春和生命交付给监狱和惩罚?同学们,我们既然来到了这世上,那么就有义务好好珍惜自己的生命。为此,我提出以下几点建议:
1.遵纪守法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,青少年也不例外,但近年来由于各种消极因素和不良环境的影响,我国青少年犯罪率日渐突出,由于青少年生理尚未成熟,思想单纯,易于冲动,不计后果,其犯罪危害极大。所以,遵纪守法从我做起,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,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,不打架,不斗殴,不结交社会闲散人员:常言道:“近朱者赤,近墨者黑”,与行为不端的人员交往,必然会受到他们错误的人生观、错误的行为影响,不寻衅滋事,树立“以遵纪守法为荣、以违法乱纪为耻”的社会主义荣辱观,多一点遵纪守法的光荣感,少一点违法不遵的行为;多一点违法乱纪的耻辱感,少一点违法乱纪的侥幸心。
2.遇到违法乱纪的事情,应及时举报揭发,而不是任其发展,对社会,对他人家庭造成严重危害。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侵犯时用法律的手段解决;遇到具体问题时询问资深人士,同时多与家长和老师沟通。
3.平时多看法律书籍和法律节目,厚积薄发,用法律武装自己,只有知法,才会懂法,用法。积极参加普法教育班会以及学校组织的各项普法活动,增强法律意识,防患于未然,才会在关键时刻发挥大用处。
“法律”可以说是黑色的,因为它在犯罪人面前,意味着判决、处罚;“法律”亦可以说是红色的,因为它在无辜者面前,代表着正义,公平。所以,我们中学生应学习法律,懂得法律,才会用法来维护我们自身的权利。生命珍贵,需要你的敬畏;校园文明,需要你的重视;和谐社会,需要你的自律。让我们携起手来,学法、用法,弘扬法治精神,构建一个和谐有序的开高校园。
谢谢大家!
发布时间:2015/12/4 11:10:45 作者:文晓燕
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,也是全国法制宣传日,4日当天,校团委及学生会组织进行了我的中国梦系列活动之“弘扬法治精神,构建和谐校园”,由校学生会主席毕嘉鑫同学通过广播向全校师生进行宣讲。
内容如下:
亲爱的老师,同学们:
大家好。我是17届校学生会主席毕嘉鑫。今天我讲话的主题是:弘扬法治精神,构建和谐校园。
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,今年的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的主题是:弘扬宪法精神,推动创新、协调、绿色、开放、共享发展。
回首新中国跨越半个世纪的发展历程,我们国家一直朝着建设民主法治国家的方向在努力。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12月4日,作为国家宪法日,并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《全国十大赌博官网: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》正式写入法律。在2014年12月4日,我们迎来了中国首个国家宪法日。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,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,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处于核心的地位。宪法是一切法律的母法,维护法制的权威,首先是维护宪法的权威。宪法日的确定更是党和国家对依法治国的坚强决心。
一个国家即使经济实力再强,假如没有健全的法制,没有遵纪守法的国民,仍不能算是一个真正文明、强大的国家,照这个标准来看,我们离真正的“强盛”还有一段距离。虽然我国目前已经构建起了比较完备的法律框架,普法教育也进行了多年,但“遵纪守法”四个字还远没有成为所有公民的自觉行动,然而我们并不缺少建立和谐社会所必不可少的道德传承。正所谓“少年强,则国强”,我们是国家的希望,是国家的未来,只有我们学法懂法,才可以使法律在我国普及,因为我们知道天平是衡量权利义务的信物;法槌是惩恶扬善的利器;法官是社会主义的保障;法律是天下之公器。我们应学法、懂法、守法和用法,增强法律意识,提高法律素质,使我们的校园处处充满法治气息,使我们拥有更安全的学习环境。
作为一个拥有五千年悠久历史的文明古国,在中华大地上,遍布着"遵纪守法"的光荣足迹。从为了大部队的行动,坚守纪律,强忍着烈火烧身直至牺牲的邱少云,到为了扞卫法律的尊严,以自己的毕生心血忠实地履行了"立警为公,执法为民"的神圣职责的任长霞......我们的身边从来就不缺少学习的榜样:我们的老师早早到校,从不迟到早退,即使生病了也坚守岗位;我们学生诚实做人、按时上学、认真听讲,即使拾到校服,钱包也能拾金不昧;我们周边的居民或诚信经商,或廉洁为官,哪一个不是遵纪守法的楷模?正因为有了大众的守法,才有我们如今和谐的社会!
现实生活中,有些“法”是没有确切规定的。只是当你捡起一片纸屑时,别人会用赞许的目光望着你;当你扶起跌伤的孩子,孩子会感激社会的温暖。显然,每一天,我们都可能面临着是非荣辱的选择:今天考试,有一道题我不会,是作弊得高分,还是承认自己不会而去认真补习?经过十字路口,是停下遵守信号灯,还是快步抢行?看到别人有困难,是热心相助,还是冷漠处之?面对艰难,是自强不息,还是自暴自弃?这些只是没人管也算不了什么的"大事",但知荣明耻,既是维护道德的防线,也是一种精神动力和民族凝聚力。所以我们不能纸上谈兵,要从日常生活做起。比如:关心体贴他人,在他人急需的时候,能主动热情地给予帮助和照顾,急人之急,帮人之苦,忧人之忧,救人之危,以帮助别人为快乐;当你走过卫生角,随手捡起掉在地上的纸屑;当你经过讲台,随手将零乱的讲台整理好;当你穿过马路,扶起一位摔倒的小男孩,安慰他不要哭泣...... 勿以善小而不为,勿以恶小而为之”。点滴小事,积累成山。我想如果人人都能从自己做起,首先自己能学法用法,遵守法律,进而再去要求他人,那就会形成大家都来学法用法,大家都遵纪守法的局面,这样我们的社会就会有越来越好的治安环境和社会秩序,违法犯罪活动就会大大减少,人民群众就能过上安居乐业的美好生活,我们的国家就会逐步成为健康、文明、法治的国家,这不正是我们普法的目的吗?
因为有法可依,我们身处的这个社会才变得有序。不过,对有些人来说,法律却像绳索,束缚他们的言行,有些人甚至为此付出了生命的代价。这些人中,很大一部分是青少年,因为法律意识淡薄,只顾物质上的享受,一次又一次淡忘法律,漠视法律,在不知不觉中误入歧途,受到了法律的审判和制裁。杭州曾经发生过这样一件惨案,5名平均年龄仅18岁的学生因为言语冲突,将一名17岁少年杀害并分尸。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做出判决,2人被判死刑,2人无期,1人有期徒刑15年。他们的行为为我们敲响了警钟,作为21世纪的中学生,我们应该思考:在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如何与法同行?有人认为,我们还未走出校园,法律约束不到我们,只要遵守校纪就行。而我要说,法律离我们很近。那些藐视法律而犯罪的人,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。又有谁愿意把青春和生命交付给监狱和惩罚?同学们,我们既然来到了这世上,那么就有义务好好珍惜自己的生命。为此,我提出以下几点建议:
1.遵纪守法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,青少年也不例外,但近年来由于各种消极因素和不良环境的影响,我国青少年犯罪率日渐突出,由于青少年生理尚未成熟,思想单纯,易于冲动,不计后果,其犯罪危害极大。所以,遵纪守法从我做起,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,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,不打架,不斗殴,不结交社会闲散人员:常言道:“近朱者赤,近墨者黑”,与行为不端的人员交往,必然会受到他们错误的人生观、错误的行为影响,不寻衅滋事,树立“以遵纪守法为荣、以违法乱纪为耻”的社会主义荣辱观,多一点遵纪守法的光荣感,少一点违法不遵的行为;多一点违法乱纪的耻辱感,少一点违法乱纪的侥幸心。
2.遇到违法乱纪的事情,应及时举报揭发,而不是任其发展,对社会,对他人家庭造成严重危害。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侵犯时用法律的手段解决;遇到具体问题时询问资深人士,同时多与家长和老师沟通。
3.平时多看法律书籍和法律节目,厚积薄发,用法律武装自己,只有知法,才会懂法,用法。积极参加普法教育班会以及学校组织的各项普法活动,增强法律意识,防患于未然,才会在关键时刻发挥大用处。
“法律”可以说是黑色的,因为它在犯罪人面前,意味着判决、处罚;“法律”亦可以说是红色的,因为它在无辜者面前,代表着正义,公平。所以,我们中学生应学习法律,懂得法律,才会用法来维护我们自身的权利。生命珍贵,需要你的敬畏;校园文明,需要你的重视;和谐社会,需要你的自律。让我们携起手来,学法、用法,弘扬法治精神,构建一个和谐有序的开高校园。
谢谢大家!